超市雇了一个爱伸懒腰的员工,营业额竟然直线下降,一个员工的懒惰能造成这么大的影响吗? 汪老板的超市开了好多年了,地段不错,客流量也比较稳定。 但是最近两个月来,营业额却出现了大幅度的下降,这让汪老板百思不得其解,因为这两个月的客流量照比往常也没有什么变化啊,超市一直照常运行,怎么会出现这么大幅度的下滑呢? 检查商品,观察客户,甚至反复核对账目,汪老板一番折腾下来,并没有发现任何不对的地方。 一筹莫展的汪老板整日泡在超市里,转圈的观察思考。功夫不负有心人,真的让汪老板发现了一点线索。 超市这段时间刚好来了一名新员工名叫小健。小健做着收银员的工作,工资并不高,但是他平日里的消费却非常奢华。吃穿用度非常阔绰,完全不是一个收银员的工资能负担的起的。 汪老板暂时将小健当作嫌疑对象,于是调出小健当班时的监控录像来看。 刚看的时候,录像里的小健除了时不时爱伸个懒腰,晃来晃去之外,并没有别的问题。 等汪老板看了大约大半个月的录像之后,终于发现了端倪。 原来小健之所以爱伸懒腰,并不是因为累,而是要用这个动作遮挡他身后的摄像头,每次他伸懒腰的时候,收银台的钱箱都会打开,小健利用身体晃动,挡住摄像头,将钱装进了自己的口袋。
只是他没想到,超市里有两个摄像头可以拍到他。从另一个摄像头的角度,可以清楚的看到小健将钱拿出钱箱放进自己口袋的举动。 罪犯找到了,可是当汪老板专门查询账目时,依然查不到任何问题,账目金额都对得上,这是怎么回事呢? 明明知道罪犯是谁,却找不出任何问题,难道真有天衣无缝的犯罪? 想要查个究竟的汪老板,反复观看监控,终于搞清了事情真相。 原来小健收银时,收到顾客的现金,他也打开钱箱放进去,但是他不是按收银键,而是按另一个同样可以打开钱箱的开启键。 等顾客走后,他再将这笔收银删除,这样操之后,这笔交易实际没有进入收银系统。 小健记住这笔交易的金额,然后利用伸懒腰,将这笔钱放进自己的口袋。就这样收银账目系统的金额完全对的上,天衣无缝的犯罪完成了,小健也因此越来越大胆,每到当班都要进行“伸懒腰”。 查明真相后,汪老板将录像以及核对货品的资料提交警方报案。目前警方已经将小健抓捕归案。 小健被抓后,向警方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但是对于究竟拿了多少超市营业款,小健则说自己也不清楚。 而小健究竟拿了多少钱,决定的小健行为的定性,以及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量刑标准。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,营业员擅自拿取营业款,小金额的不构成犯罪,商家可以追回,拒不归还的,商家可以提起诉讼解决。拿取金额较大的,则构成职务侵占罪。
法律对这个判定犯罪与否的金额,确定的标准是6万元。 6万元以上,构成职务侵占罪,属于涉案数额较大,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;100万元以上,属于涉案金额巨大,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可并处没收财产。 由于小健的神奇操作,系统金额完全对得上,所以超市汪老板只能对进出货物的账目以及现有库存进行盘点,来确定损失金额。 经过初步盘点,汪老板给出了大致的损失范围在8万元到10万元之间,具体的金额还需要时间进行详细盘点。 那么,即使以最低的金额,小健也已经触犯了法律,年纪轻轻的他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判罚,一时的贪念葬送了自己的前程。
小健的确有点小聪明,如果他将聪明才智用到正途,相信也有不错的前程,可惜他把自己的路走歪了。 有网友说,收银员不应该有删除收银记录的权限,这是超市的漏洞,这一点汪老板也表示,是自己的疏忽。 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说,规则漏洞虽然对犯罪行为有一定的刺激作用,但这不是被害人的过错,责任程度较低,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,会独立对犯罪要件的构成进行判断,也就是说别人的漏洞或失误,并不能成为犯罪的理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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